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多媒体拍摄及制作服务商项目 征集公告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

(*线上线下同步,线下获取仅限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应征文件递交会议时间:2023年10月8日10:00

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18会议室

    评选会议时间:另行安排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多媒体拍摄及制作服务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并确定4家入围服务单位。欢迎贵单位参与本项目应征。有关事项如下:

获取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

获取方式:本项目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未依照要求进行线上或线下应征的,均视为无效应征。

售    价:免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多媒体拍摄及制作服务商项目

2、征集范围: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及国家会展中(上海)承办的相关活动会议展会提供重大会议活动的摄影、摄像、速记等多媒体资料记录编辑及相关设备软件服务。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公告平台:国家会展中心官网(www.neccsh.com)及国家会展中心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neccsh.com/gzzbsy/#/home)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1.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 应征人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应征。

四、应征人资格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处于有效期内或已年检)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a)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b)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应征人公章;

3. 应征人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应征人需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并加盖公章;* 材料可参考 国家会展中心官网(www.neccsh.com)公告栏 -《关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项目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示例》网址如下:https://www.neccsh.com/cecsh/announcement/3355.jhtml

*本项目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未依照要求进行线上或线下应征的,均视为无效应征。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线下获取仅限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1)线下获取:请应征单位携带上述材料于至诸光路1988号国家会展中心A0办公楼7楼702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后获取文件。

(2)线上获取:请应征单位同步扫描上述材料(PDF),登录国家会展中心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neccsh.com/gzzbsy/#/home),完成供应商注册及企业信息提交后,依照流程上传材料并完成项目线上报名。线上报名完成后请务必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否则将影响后续应征文件的递交。

(注:以上应征人资格材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中企业,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不得参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招标活动)

五、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诸光路1988号国家会展中心A0办公楼7楼701室

联系人:邵云婷

邮箱:syt@sinoexpo.cc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