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智慧国展数字底座建设项目 征集公告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智慧国展数字底座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欢迎单位参与本项目应征。有关事项如下:

征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同步进行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14日至2023年920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线上获取方式:需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neccsh.com/gzzbsy/#/home)上完成注册审核登录,报名参与项目后上传如下资料完成线上获取文件的流程;

线下获取方式:下述材料于文件获取时间至诸光路1988号国家会展中心A0办公楼7楼701-1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

获取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或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3)应征人在2020年913日至2023年913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应征人需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并加盖公章;

* 材料可参考 国家会展中心官网(www.neccsh.com)公告栏 -《关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项目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示例》网址如下:https://www.neccsh.com/cecsh/announcement/3355.jhtml

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2514:00

线下纸质文件递交方式: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18会议室

线上加密文件递交方式:应征人应于应征截止时间前提交经官方发布的编制工具加密的电子应征文件,响应文件编制工县及操作指南均可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neccsh.com/gzzbsy/#/home)获取。

应征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人不予受理。应征人递交的应征文件及电子应征文件如有出入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若纸质文件未依照征集文件要求递交或电子应征文件未按时完成加密上传的,应视为无效应征。

 评选时间:另行安排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慧国展数字底座建设项目

2、征集范围:建设智慧国展数字底座建设项目,建设智慧国展数字底座的系统集成管理平台及数据治理平台,规范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信息化架构,建立主数据及接口规范,实现数据标准化、架构科学化、资源与能力共享化的目标,推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各业态信息化能力的共建公用,提升服务效能打下基础。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1.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 应征人在2020年913日2023年913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应征。

四、应征人资格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处于有效期内或已年检)加盖公章

2. (a)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应征公章

(b)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应征人公章

3. 应征人在2020年913日至2023年913日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应征人需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并加盖公章;

* 材料可参考 国家会展中心官网www.neccsh.com)公告栏 -《关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项目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示例》网址如下:https://www.neccsh.com/cecsh/announcement/3355.jhtml

(注:以上应征人资格材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中企业,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不得参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及地址

征集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诸光路1988号国家会展中心A0办公楼7701-1采购部

联系人:董女士

邮箱:cgzx@sinoexpo.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