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常年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起始日:2021年6月23日;公告结束日:2021年6月27 日

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常年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常年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专项法律服务

(2) 招标范围: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所涉及的所有法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司重要决策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和审核中英文法律文书,参与合同谈判提供法律咨询),以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涉及的相关所有法律工作(所涉法律文书包括中英文),服务主体包括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主、承办方。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公告查询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国家会展中心官网(http://www.neccsh.com/)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具体参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关联方律师事务所同时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前来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获取文件并请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联 系 人:邹加露

电    话:15715258897

邮    箱:shzxlh@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参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逾期递交资料,视作放弃投标资格,不予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之前,请提前来电联系。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中企业,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2年内(含2年)不得参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活动)

四、踏勘现场及投标文件的递交相关事宜

现场踏勘不组织,自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投标人在勘踏现场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人员伤害等损失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4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国家会展中心A栋办公楼714会议室(暂定)(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联系人:邹加露,联系电话:15715258897。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333号

联 系 人:靳女士、邵女士

电    话:021-6700875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

联 系 人:邹加露

电    话:15715258897

邮    箱:shzxl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