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进博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采购项目 询价失败及征集公告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采购项目于2020年9月12日至9月16日在国家会展中心官网发布公开询价公告,截至文件递交及评选时间截止日(2020年9月21日 上午10:00),仅有2家单位所提供的样品符合询价单要求,未满足至少3家有效应询单位的条件,本次公开询价失败。现就本项目重新发起公开征集,因项目资格要求不变,首轮询价中有效报名单位具备本项目应征资格,无需再次报名。(首轮询价有效报名单位需按照征集人要求确认是否参加本次征集;待征集人核实其确认有效后,将发送相应的征集文件;相关单位须按征集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相应的应征文件及样品)。征集公告具体如下:

公告发布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9日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30日 上午09:00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18会议室

    评选时间:另行安排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应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地址

征集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诸光路1988号国家会展中心A0办公楼7楼 701-1采购部

联系人:靳女士、邵女士、

电话:021-67008752、021-67008770

邮箱: jyx@sinoexpo.cc、 syt@sinoexpo.cc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采购项目

2、征集范围:负责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定制工作。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公告查询网站:国家会展中心官网(www.neccsh.com)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1. ①应征单位为生产厂家的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产品名称为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可就本次设计生产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授权标志的认证检测报告(承担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

②应征单位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和生产厂家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产品名称为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可就本次设计生产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授权标志的认证检测报告(承担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

2. 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3.应征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

4.本项目不接受已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目录中的单位参与报价(黑名单”是指在国家会展中心自主组织的采购及后续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如发生违反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招标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不诚信履约等行为,依据国家会展中心采购制度相关条款,将被列入限制参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合同已履行的,同时解除合同;给国家会展中心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进行赔偿)。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①应征单位为生产厂家的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产品名称为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可就本次设计生产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授权标志的认证检测报告(承担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需出具相关承诺书)(须出具上述材料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②应征单位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和生产厂家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产品名称为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可就本次设计生产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授权标志的认证检测报告(承担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需出具相关承诺书)(须出具上述材料并加盖应询单位公章)。

2. 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3.应征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应征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逾期递交资料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应征单位,视作放弃报名资格,不予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之前,请提前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