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12日至9月16日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9月16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01-1采购部

文件递交及评选时间:2020年9月21日上午10:00 

评选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18会议室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采购项目

2. 采购范围:负责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定制工作

3.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 公告查询网站:国家会展中心官网(www.neccsh.com)


二、应询单位资格要求

1. ①应询单位为生产厂家的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产品名称为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可就本次设计生产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授权标志的认证检测报告(承担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

②应询单位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和生产厂家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产品名称为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可就本次设计生产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授权标志的认证检测报告(承担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

2. 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3.应询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

4.本项目不接受已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目录中的单位参与报价(黑名单”是指在国家会展中心自主组织的采购及后续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如发生违反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招标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不诚信履约等行为,依据国家会展中心采购制度相关条款,将被列入限制参与国家会展中心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合同已履行的,同时解除合同;给国家会展中心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进行赔偿)。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①应询单位为生产厂家的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产品名称为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可就本次设计生产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授权标志的认证检测报告(承担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须出具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应询单位公章);

②应询单位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和生产厂家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医用外科口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产品名称为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可就本次设计生产的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定制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授权标志的认证检测报告(承担送检工作及相关费用)(须出具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应询单位公章)。

2. 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询单位公章;

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应询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询单位公章;

3.应询单位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应询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逾期递交资料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应询单位,视作放弃报名资格,不予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之前,请提前来电联系。)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01采购部

联系人:邵女士,靳女士 

电  话:021-67008770,021-67008752

邮  箱:syt@sinoexpo.cc; jyx@sinoexpo.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