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客接待车辆服务商项目 征集公告(二次)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要客接待车辆服务商项目项目于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31日在本网上(www.neccsh.com)发布公开征集公告,截止公告报名时间,应征报名单位数量不足3家,不满足征集比选开启条件,本项目首次公开征集失败。
现依据国家会展中心(上海)相关采购管理制度,再次发起征集。首次征集中报名成功单位无需再次报名,二次公告内容详见下文:
公告发布和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5日
(工作日 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01采购部
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7日14:00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18会议室
评选时间:另行安排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要客接待车辆服务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应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要客接待车辆服务商项目
2、征集范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办及开展期间在国家会展中心、机场(浦东国际机场、虹桥机场)、虹桥火车站、国展洲际酒店及市区范围内涉及的车辆及驾驶员租赁服务。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公告查询网站:国家会展中心官网(www.neccsh.com)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1.应征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应征人具有经营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应征。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副本原件(处于有效期内或已年检)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3. 应征人具备经营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逾期递交资料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报名单位,视作放弃应征资格,不予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之前,请提前来电联系。)
四、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01采购部
联系人:靳女士、邵女士
电 话:021-67008752、021-67008770
邮 箱:jyx@sinoexpo.cc、syt@sinoexpo.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