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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的“饭”【纪检工作提示】

春节期间的“饭”                

“年关”就是“廉关”!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哪些事儿是平时不能做,春节期间同样做不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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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通知中明确提出“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其实,特别对于公务接待,工作中经常有同志经有这样的顾虑:作为国有企业,经营工作中特别是当前进口博览会筹办工作中,不可避免的有一些公务接待,那么,什么样的饭能吃,什么样的饭不能吃?对此,应当明确的是,符合中央要求和公司接待规定的、必要的公务接待是可以的;同时,更多的时候,要多问几个问题,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表一篇《参加宴请前不妨多想想》的文章来支招,受邀参加任何饭局和宴请前,党员干部不妨先问以下五个问题:1、在哪吃不对外经营的私人会所肯定不行,求你违背原则违法违规办事的人、即便是私人老板家中设宴也不要去;2、跟谁吃有可能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能参加,有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也不行;3、吃什么一般大众消费是没问题,如果享受豪华餐饮、奢侈浪费,也是不对的;4、谁买单违规用公款吃喝肯定不行;企业老板买单也容易出问题,特别是职权管辖范围内的;5、看影响会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是必须考虑的问题。比如虽然是正常吃饭,但是会不会豪饮烂醉,酒后滋事?有没有可能酒后驾车?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的开局之年!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努力开创国家会展中心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在欢度春节的节日氛围中,大家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和规矩,愿大家度过一个安心、舒适的幸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