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展会消防专业器材租赁服务项目 征集公告

公告发布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8日

(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

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30日 14:00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718会议室

    评选时间:另行安排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展会消防专业器材租赁服务商引入”进行国内公开征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应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展会消防专业器材租赁服务项目

2、征集范围:根据国家会展中心日常展会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实际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需在展会期间配备手动报警单元装置,且在必要情况下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加配消防电动巡逻车(含预混式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及司机)。为满足以上业务需求,引入服务商提供现场消防专业器材租赁和服务。 

3、公告查询网站:国家会展中心官网(www.neccsh.com)


二、应征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应征人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1日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为主要信息参考来源。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征。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处于有效期内);

2. 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或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应征单位公章;

3. 应征人在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1日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具体参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逾期递交资料或携带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报名单位,视作放弃应征资格,不予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之前,请提前来电联系。)


 四、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0办公楼6楼617室安保部

联系人:  陆先生

电  话: 021-67008756